2016年2月12日

信仰生活-順服&管教

拔蒜苗
謝謝鄭伯伯再次開放菜園,讓我這個外姓女兒帶菜回家了!今天學到:
  • 拔掉的發黃菜葉不能丟在同類菜的旁邊,以免腐爛蔓延;
  • 白花椰和綠花椰雖然都是花椰菜,但白花椰只能吃菜花,綠花椰可以吃到莖;
  • 高麗菜和白菜長大前,要先收割事先在間隔裡種植的大陸妹和蘿蔓;
  • 割掉高麗菜後留著根,會再長出小高麗菜球,但鄭伯伯很豪邁地整粒切除,因為只為了少量收成等待太浪費時間,不如再種一粒。
這些田裡收割的真實學問,讓我聯想到團隊事奉、出去撒種收割的過程中,勢必也得面對順服與管教的功課。

一、順服

記得出國前,漢琅弟兄曾使用「信仰生活100訣」這本大概只有100頁、每頁只有100字的小品書帶領小組團契,其中引發熱烈討論、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是否要順服職場主管?」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
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羅13:1-5)

在書上提到我們要順服掌權的。那麼誰是掌權的?教會是牧者,家裡是父母,職場是主管。但接下來我們的問題就在-如果掌權者要我們作不合乎正道的事,例如:會計被要求作假帳,那麼我們是否還要順服?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
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28-32)

經過熱烈討論以及經驗分享,我們得到的結論是,先跟主管表示自己做不到,為尊重主管的權柄,所以我們不管主管是否將此事交派給別人做,因為主管犯錯(罪),自有法律和神會管教他;但如果主管堅決表示一定要我們做,只能選擇離職一途。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
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
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所以我為你們歡喜;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
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羅16:17-20)

二、管教

反之,如果是下屬犯了錯,在上掌有權柄的主管自然也該管教我們。唯根據保羅的教導,屬靈的管教有層次的分別:

「主若許我,我必快到你們那裡去,並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語,
乃是他們的權能。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你們願意怎麼樣呢?
是願意我帶著刑杖到你們那裡去呢?還是要我存慈愛溫柔的心呢?」(林前4:19-21)

1. 如果只是因為信心軟弱而有不同的意見,進入爭執辯論,但最終仍舊順服掌權者的權柄,當接納他的軟弱,不需要管教。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
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
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
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
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
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
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1-23)

2. 未信主的人犯了不可原諒或寬恕的錯(罪),是依據法律去管教他們,弟兄姊妹不需要去論斷或審判,因為審判在於神。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
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
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9-13)

3. 信主的人犯了不可原諒或寬恕的錯(罪),除了有法律仲裁外,也當給予屬靈的管教。如同哥林多教會在接到外邦人不用「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只要「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的教導後,竟然還有弟兄犯了姦淫的罪,收了他的繼母,所以保羅痛斥他們,怎麼不「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呢?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林前5:1-2, 4-6)

三、結語

在前述有關管教的討論中尚缺一種情況,就是當主管不是像保羅這樣屬靈生命成熟、值得作為榜樣的人,反而是像耶穌在世時的大祭司或法利賽人,而下屬又可能迫於家庭經濟需要、無法離職時該怎麼辦?這點在四福音中有提及。但今天去和信醫院做了電腦斷層掃描(MRI)檢查,又稍微拔了一點蒜苗和芹菜,所以要早點睡覺以修復聖殿(我的身體),日後再補上。晚安!

「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
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
並且勞苦,親手做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
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
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
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林前4:9, 11-16)

註:前陣子每日睡眠時間有恢復到8-10小時,但開始化療+標靶一週後,又回到10-12小時的長度,像今天比較累的時候,雖然睡了3小時午覺,明天可能還是會睡到中午。至於免疫力不足、吃化療藥想吐的副作用於上週開始出現,所以這波治療結束前,除了週日上午10:00-12:00參加北區榮美教會主日(和神的固定約會,有三姊專車接送)和某些特例,暫時還是不接受訪客和聚會邀約。很抱歉,請讓我暫時當個網路後面的藏鏡人,這是現階段最大的祝福,謝謝親愛的朋友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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