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

從《誰無罪》這本書看民法972條修正案

「民法972條修正案」是最近在教會中熱烈討論的法律議題,主要辯論點在尤美女立法委員提出的民法修正案,欲將民法親屬編972條文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兩字修改為「雙方」,使同性婚姻合法化。

這件事讓我聯想到之前看的一本書、由《罪行》、《罪咎》兩本暢銷短篇小說作者費迪南.馮.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於今年出版的新書《誰無罪》。故事是講一個常常慷慨奉獻的富豪,被一個來自義大利、名叫柯里尼的陌生人給充滿恨意地槍殺了,之後柯里尼便沈默等待被捕且拒絕再說任何一句話,而兒時受到富豪照顧、被派來義務為柯里尼辯護的菜鳥律師,在人性掙扎中,只能秉持著對法律正義的信念,靠自己去發掘真相。

圖片來源:博客來
然而,真相是殘酷的,原來富豪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是納粹的一員,柯里尼的親人在富豪的軍事命令下,一一被殘酷殺死,但這些納粹受害者的正義,卻在「惡法」的保護下,無法循法律途徑得以伸張,導致柯里尼只能在僅存的親人過世後,用自己的雙手復仇。這本書以「柯里尼案」揭露惡法之罪,出版後撼動德國,甚至使部長下令,全面檢視司法沉痾!

在閱讀這本書之前,我沒有想過立法人士可能會因為自己視野的有限或偏頗,造成如此廣泛的影響。但看完這本書後,深深覺得一項立法的修正,不能只是從少數人的角度出發,就像民法972條修正案,乍看之下,只是要保障同性戀者的人權,但實際上,它的影響卻擴及下一代的教育、健康、與社會關係。

就像我們認為應該讓孩子從小學開始就要有正當的性教育,但我們每一位老師、家長準備好了嗎?在公開播放類似「青春水漾」的性教育影片給孩子時,有多少老師有能力和班上每一個學生講解內容,而不是讓他們只注意到劇中演員對彼此身體上的肢體探索?當整個社會仍舊將愛滋病視為禁忌話題,有些人甚至連傳染途徑都還不甚清楚的時候,這個修正案的配套保護措施在哪裡?在我們社會資源連因應夫妻離婚、隔代教養都還一團混亂、僧多粥少的時候,我們有沒有足夠的輔導老師或社工人員可以輔導孩子因應多元成家方案所衍生的社會關係變化?

我尊重同性戀者,也曾和一對蕾絲邊的朋友一起喝下午茶聊天,我理解他們有不一樣的性別取向,每個人的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他們和異性戀者一樣,有自己的美麗與哀愁。但我反對貿然修正「民法972條」,因為牽連太廣。如果您也認同這樣的觀點,請一同登入台灣守護家庭官方網站,加入連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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