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7日

志願服務榮譽卡

世界展望會在一月的時候,透過email詢問志工是否需要補登志願服務紀錄冊【註1】時數,提醒了我應該可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註2】,於是在二月下旬收到這份極具紀念性的禮物。即使申請當下曾經悲觀地以為自己可能用不到它的福利【註3】,但上帝有豐盛的恩典,春假和家人一起去參觀宜蘭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首次使用這張卡免費入場,省下150元門票,之後又去了滿月圓和大雪山森林遊樂區,輕鬆無負擔地享受涼爽的森林浴。
享受到這般小確幸的我,當初開始當志工的出發點,其實一點都不清高,只是警覺等退休後再來回饋社會的人生願望恐怕來不及實現,所以急匆匆地想證明生病後的自己對社會仍有價值;另外就是利用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供的資源,轉移對病情的注意力,順便發展自己的愛好。不過,憨人有憨福,傻傻開始的我從志工經驗中學習到很多以前從來沒有想過的事,像是志工的性質、服務的對象、資助者與受助者間的關係等等。

*短期支援 v.s. 長期承諾
從事志工服務一陣子以後,我發現志工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處理事情,一種是與人建立關係。如果是對事不對人,例如協助在家翻譯或活動口譯,短期或長期支援都比較沒有問題。但如果期待用生命去影響生命,像是兒童課輔志工,必須與服務對象建立長久的關係,才可能達成目的,否則留下來的恐怕只有與天真無邪孩童的合照,還有滿足了自以為義的虛榮心。

經過幾次旅行志工的經驗,我發現若當地沒有長期深耕的單位主導參與,即使是為期三週的旅行志工,要和當地孩童或青少年建立互信關係都是一大挑戰;好不容易有了初步的認識和信任,卻要馬上離開,即使互留email或互加臉書,後續能發揮的影響力也非常有限。如果到了偏鄉,非但不能提供資源與協助,反而是讓當地耗費時間、資源接待我們,甚至是對志工本身產生的影響(或文化衝擊)還比較強烈,這似乎已經完全違背了初衷。

當然,若是在地團隊已建立一套系統,讓短期志工能很快融入、發揮小螺絲釘的作用,旅行志工還是很有意義。只是我慢慢開始思考,除了偏鄉之外,在自己往來便利的場域,是否也有可以付出的對象?可以加入的服務體系(例如教會)?離開偏鄉以後,能否繼續和長期深耕服務的單位保持聯繫,提供有形(如物資捐贈)或無形(如資訊傳播)的支持?

*助人最樂 v.s.特定對象
其次,有些朋友秉持著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出發點,覺得不管服務對象為誰,只要能服務就很開心,這樣真的很棒,因為有一顆樂於助人的心最美。只是我自己和週遭某些朋友,漸漸對某些特定對象產生「負擔」,想要更深入瞭解孩童、青少年、老人、病友、街友、原住民或小農等不同對象背後的故事,在他們的需要上使一點力。

我自己對青少年的負擔最明顯,因為想陪著半大不小的孩子重新活一次,彌補自己多走了許多冤枉路的遺憾(但常常提醒自己小心,別把自己的框架套到他們身上,還有就是尊重父母的權柄,不可越權,畢竟只是輔導的角色)。而我的朋友草莓,我還記得她在決定辭去工研院全職工作、從每月一次的老人送餐服務志工轉進蘭嶼雅布書卡嫩護理所、成為全職的居家照護人員時,她說有那麼多人在乎孩子,覺得孩子的生命充滿希望,但老人能得到的關懷卻是那麼的少,所以她更確定自己想要關懷的是即將邁進人生終點的老人家。

必須承認的是,一開始我會劃地自限,覺得一個人只要能做好一件事就好,既然對青少年有負擔,就不要再碰其他領域。但當另一個好友Puppy提出她對街友有感動,卻沒有勇氣單獨跨出第一步時,我領受到從上帝來的感動,覺得如果可以陪她走一段,讓她有信心開始關懷街友這條路,當個啦啦隊其實也很好。所以,之前第一次鼓起勇氣拿了兩個熱包子給睡在圖書館走廊的街友阿伯,只是發生一件好笑的事,就是阿伯只會講台語,語言溝通出現障礙,我需要申請國台語翻譯服務。XD

給予/接受 v.s. 平等雙向
最後,受助者或許在經濟或情感上是弱勢,但志工和受助者之間絕對不是純粹施與受的關係,因為即使志工付出時間、金錢等資源,受助者何嘗不是付出自己的故事或文化等無形資產和志工分享。而受助者接受外界提供的資源,也不代表可以沒有節制地要求外界提供資源,或說提供服務是志工應盡的義務。志工和受助者間理應平等雙向,沒有人有資格驕傲什麼,也沒有人不需要被尊重。

另一點值得深思的是,當大部分志工帶著一顆熱誠的心進入偏鄉或原鄉,若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沒有教導或過濾志工帶進去的教材或做事方法是否符合當地的文化和需要,會不會白白地浪費了偏鄉或原鄉居民的時間,或更不幸地扭轉了當地原本質樸的文化,將城市中一些不好的觀念引進當地?又或者讓志工的心逐漸冷淡,原本良好的互助架構逐漸崩壞?這是我現階段還在思索的問題。

因此,這兩年我花在志工服務上的時間越來越少,反倒是在教會的服事漸漸增多。第一,教會是我幾乎每週都會去的地方,方便建立長久的關係;第二,青少年的心思意念很單純,很適合我這種處理不了複雜人事物的憨人;第三,雖然名義上我是青少年團契的輔導,但我常常感謝神,在我軟弱流淚的時候,孩子們對我的愛與接納,例如他們會將面紙折好呈上,讓我哭不下去。
或許未來的我仍舊是在迷霧中跌跌撞撞、邊走邊學,既不知道自己能做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多少,但是,神掌權,祂知道就可以了,就像我的天使Becky曾和我分享的一句話:「我負責上帝要我去做的事,我的事祂必為我負責到底。」求神改變我的生命,讓我有機會成為祂美好的見證,讓上帝澆灌在我身上的愛能夠湧流出去,成為活水的江河。Amen!

我要領瞎眼的子民上路,
走上陌生的道路;
我要使他們的黑暗變為光明,
使崎嶇小路變成康莊大道。
我要實現這事,絕不失信。
(以賽亞書42:16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註1參加過基礎、特殊訓練後,得準備一吋半身照片兩張,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代為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註2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得準備好一吋半身照片兩張及志願服務紀錄冊正本,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代為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三年後若仍達此標準,可申請換發。
註3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免費進入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請點閱本連結)

後記:這篇分享從2月寫到7月,期間曾經想加入4月份看的「窮人天使 : 看見你所不知道的德蕾莎修女 」讀書心得,但拖著拖著,加上篇幅已長,還是想想就算了。但那是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印象最深的一句是德蕾莎修女曾說:「我唯一不需要認罪悔改的事是偏見。」真是太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