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是像當地震、失火這樣的天災人禍發生時,父母親會不顧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身體遮擋住兒女,只要兒女能夠活下去的決定;還是像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為我們捨命的愛,即使被羅馬士兵鞭打、侮辱,祂還是遵照我父的指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洗淨人們的原罪,成為神與人之間的橋樑?
我想以上皆是。但除了這樣的大愛之外,比較生活化的愛是什麼呢?最近對「愛」這個字有不一樣的體認。以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朋友的朋友曾經幫我用姓名學做的分析,因為名字裡面有個「我」包含在內,會比較自我中心,所謂的愛也是在先考慮自己的情況下給予,所以當時下的定義是「歡喜甘願」,還是從「我」的角度出發。
生病以後才發現其實「我」很微不足道,沒有辦法像以前一樣幫忙媽媽分攤家事,但家裡還是井井有條,媽媽身體也相當健康;中輟休學、關在家裡休養,朋友們的生活也還是一樣精采,世界一樣運轉。所以,應該是以前的邏輯有錯,真正的愛似乎不是我一昧按照我的想法拼命做,而是想想怎樣做是對對方最好的,能這樣想、這樣做的時候,所謂的犧牲也不是犧牲,而是歡喜感恩。
這是我的蝸居想法,不知道對不對。不過,在這個慶祝耶穌誕生的12月,不妨也想想你心目中的「愛的真諦」吧!耶誕快樂!
Octateuch, Four Gospels and Synodicon. Anon., Ethiopic, late 17th century. (BL Or. 481, f.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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